發(fā)布日期:2011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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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12月9日訊(記者 劉曉群)本報近期關于“標尺哥”的報道,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。市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、市公安局局長劉杰專門在《濟南日報》上作出批示。
劉杰指出,楊明星同志不僅是駕駛員水中行車的“標尺”,也是公安民警職業(yè)行為的“標桿”,這種愛民之心和敬業(yè)之德值得全市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學習。劉杰要求,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要以楊明星同志為榜樣,學習他恪盡職守、忠誠堅強的優(yōu)秀品質和忘我工作、無私奉獻的優(yōu)良作風,全力做好惡劣天氣下各項應急管理工作,最大限度減少惡劣天氣給全市人民群眾帶來的影響和危害,確保全市道路安全暢通和社會秩序穩(wěn)定。
12月5日,《濟南日報》在頭版顯著位置,以《交警“標尺哥”讓泉城贏得喝彩》為題,報道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楊明星雪后清晨不顧嚴寒,在冰冷的積水中為過往駕駛員甘當標尺,堅守4小時的感人事跡。隨后幾天,本報接連配發(fā)評論及追蹤報道《下雨天,交警何時不在水中當“標尺”》、《楊明星:所有交警都是“標尺哥”》、《“標尺哥”背后牽出連串感人故事》,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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