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日期:2014-1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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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8日上午,我市召開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工作會議,傳達貫徹省政府部署要求,全面部署推進我市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工作。會上印發(fā)了《濟南市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實施方案》。市委常委、常務副市長孫曉剛出席會議并講話。市編辦主任董建武就行政權力的概念、分類等有關具體問題作了說明。
會議指出,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,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,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部署,也是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,對于我市全面深化改革、激發(fā)市場活力、建設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義。各級各部門要深入領會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自覺地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。
會議強調,全面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,是一項系統工程,需要整體設計、上下聯動、整體推進,重點抓好“清權、減權、優(yōu)權、制權”四個環(huán)節(jié)。一是在“清權”環(huán)節(jié),各級各部門(單位)要按照“誰行使、誰清理”的原則,根據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章,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規(guī)范性文件,部門“三定”規(guī)定等,對現有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梳理,逐條逐項分類登記,列出權力清單。部門紅頭文件確定的權力事項,不納入清單。部門內部管理事項及宏觀管理權力,不列入行政權力清單。二是在“減權”環(huán)節(jié),要大力簡政放權,重點在權力取消、整合、轉移、下放等方面下功夫,避免“放責任不放權力”、“放虛不放實”等現象。三是在“優(yōu)權”環(huán)節(jié),要做好規(guī)范行政權力運行流程、公開行政權力清單、建立動態(tài)調整機制、建設行政權力“一庫四平臺”等四個方面的工作。四是在“制權”環(huán)節(jié),要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、有權必有責、用權受監(jiān)督的要求,對權力運行進行全程、實時監(jiān)控。健全違法行政責任追究制度,完善行政問責程序,強化對行政不作為、亂作為的問責。
會議要求,市級和縣(市)區(qū)行政權力清單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審核確認,明年一季度前向社會公布,9月底前全部納入行政權力“一庫四平臺”管理。各級各部門都要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,加快工作進度,保質保量完成任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