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3月5日從省農業(yè)廳獲悉,我省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將于2019年6月底結束,重點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(tǒng)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(xiàn)金、債權債務等。
在我省此次開展的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中,資源性資產清查將與土地、林地、草原等不動產登記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相銜接,利用已有登記成果、森林資源檔案等,減少和避免重復勞動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(yè),包括全資持有、直接或間接擁有半數(shù)以上表決權等能夠控制的被投資企業(yè),其資產也將納入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范圍,并按照政策規(guī)定登記。